■取消訂房注意事項:
若非發生不可抗拒之天災等因素,僅屬訂房人或住房人個人因素而需取消訂房者,
請盡早主動連絡本館:02-8502-3397,通知服務人員為您辦理取消訂房之事宜。
經來電完成取消通知後,我們將馬上連絡您的發卡銀行核對刷卡人身分,
刷退至您的原消費信用卡帳戶中,如作業日期已超過您的信用卡結帳日,
此筆退款將延至下期(下個月)方能退款至您的原消費信用卡帳戶。
訂房取消規則:
訂金定義: 為住宿房價總額之30%為訂金
★旅客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扣預付訂金金額100% 。
★旅客於住宿日前1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80%。
★旅客於住宿日前2-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70%。
★旅客於住宿日前4-6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60%。
★旅客於住宿日前7-9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50%。
★旅客於住宿日前10-1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30%。
★旅客於住宿日前14日前(含14日)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0%。
以上法令規定比率有所異動,則依照觀光局頒佈《定型化契約》之最新規定為準。